“缅甸打工,走上人生巅峰。月薪过万,就是那么地赞!”看着令人心动的口号,让一些人不惜铤而走险,偷渡出境,期望在异国他乡实现财富自由,走上人生巅峰。殊不知自己已经走向犯罪的深渊。近日,潜江法院审结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
案情回顾
2020年7月10日,被告人彭某某、陆某某、凡某某、褚某某在他人的安排下乘坐飞机从武汉到达昆明。7月16日凌晨,四被告人在未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通过徒步翻山越岭的方式偷越国境至缅甸务工。
2021年4月,缅甸爆发新冠疫情。2021年4月14日至17日,被告人彭某某、陆某某、凡某某、褚某某从云南南伞边境入境时,被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民警查获。
2021年6月1日,被告人彭某某、陆某某、凡某某、褚某某被通知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当日,被告人彭某某、陆某某、凡某某均主动到案,并自愿如实供述偷越国边境的犯罪事实。2021年6月4日被告人褚某某主动到案,并自愿如实供述偷越国边境的犯罪事实。
潜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某、陆某某、凡某某、褚某某四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偷越国(边)境罪。结合案件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处四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法官提醒
非法偷越国境是对我国国境管理秩序的侵犯,这种“出国务工”危险重重,毫无保障。公民出国务工,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不要轻信各种出国务工小广告及老乡、熟人的介绍。在出国务工时也要仔细分辨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的真实性,查验企业的经营资格证书和本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表》;出国务工前与外派的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形成规范的用工关系;最后一定要持有前往国核发的准予入境且合法工作签证,避免因非法出境、非法工作而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