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潜江法院司法鉴定团队、诉前调解团队联合泰丰街道办事处、泰丰司法所、泰丰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诉前成功调解两起因管道施工引发的、长达四年之久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潜江某公司承接某项目后,于2020年8月在李某甲、李某乙房屋的北面预埋管道施工,施工过程中对李某甲、李某乙房屋造成一定程度损害。因前期相关部门协调未果,二人遂分别将涉案公司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裁判。
因案涉房屋受损程度、原因及修复方案等问题需要逐一进行司法鉴定,经征求案涉当事人同意,两案均转入诉前调解程序,并同时启动诉前鉴定程序。潜江法院司法鉴定团队遂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司法鉴定,与此同时,调解团队与泰丰街道办事处对接,联合研判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在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后,调解团队多次以鉴定意见为基础,分别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李某甲、李某乙以鉴定意见没有达到其预期为由,不同意按鉴定金额进行调解。
诉前调解团队在了解到此情况后,联合泰丰街道办事处、泰丰司法所、泰丰人民调解委员会,继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并先后于今年9月中旬、11月下旬,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潜江法院进行诉前调解。
在联合调解过程中,调解团队依法告知双方当事人要权衡利弊得失、调整心理预期,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反复深入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终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最终签订调解协议,潜江法院随即对上述协议效力依法予以司法确认。至此,这起长达四年的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为促进纠纷实质化解在诉前,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潜江法院于今年印发了《关于促进诉前委托鉴定与诉前调解街接的工作细则(试行)》,在诉前调解过程中通过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评估来辅助双方明确损失数额、促进诉前化解纠纷。今年以来,在诉前鉴定过程中,促成20余件案件诉前成功调处,为人民群众高质效解决纠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解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