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诈骗手段也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
请别大意,一定要警惕陷阱!
他们的套路,总是如此
“朴实无华”且枯燥——
转钱!
近日,潜江法院就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黄某某冒充林业局、堤防管理局、公路承包方工作人员,以承包工程、介绍工作等为由,多次骗取他人财物。
案情回顾
2020年8月
被告人黄某某冒充林业局工作人员,以给刘某介绍树木刷白工程需向领导送礼为由,骗得刘某5000元;
2021年4月
被告人黄某某冒充堤防管理局工作人员,以给张某某介绍工作需向领导送礼为由,骗得张某某3000元;
2021年4月
被告人黄某某又以东荆河大堤需用人平整路面石头为由,骗得涂某某2900元。
法官说法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黄某某曾因犯诈骗罪四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其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黄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宽处罚。被告人黄某某多次诈骗作案,且诈骗老年人财物,应作为量刑情节考虑。综上,被告人黄某某犯诈骗罪,被潜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刘某5000元、张某某3000元、涂某某2900元。
法官提醒
在日常生活中,有一些人总是希望不劳而获,穷尽各种手段骗取钱财,大家一定擦亮自己的眼睛,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要牢记“万般骗术皆为财,遇到疑问找人问,情况紧急须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