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法律不是看客-天富平台登录注册

【以案说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法律不是看客

来源: 审管办(研究室) 时间: 2022-01-05 15:14 点击量: 349

近年来,暴力伤医事件不仅严重侵害了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也造成了医患关系更加紧张。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指出:“要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建设平安医院、保护医护人员人身安全,毋庸置疑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近日,潜江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暴力伤医案件,被告人张某乙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医生经济损失共计100462元。

案情回顾

张某甲系潜江市妇幼保健院(北院)新生儿科的医生。2020年12月,被告人张某乙要求医生张某甲为小孩进行黄疸检测。因挂号缴费问题张某乙与医生发生争执,最终发生肢体冲突。过程中,张某乙用拳头朝医生左眼处打了一拳,致医生眼睑裂伤,眼球挫伤。经司法鉴定,为重伤二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就指控的事实,出示相关证据。

法官说法

暴力伤医属于违法行为,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医院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医疗公共秩序。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另查明张某乙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张某乙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应当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在一个生病需要治疗的孩子面前,作为父亲与医生发生激烈冲突,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对孩子都是一种伤害。张某乙的一时冲动不仅给医务人员造成严重伤害,扰乱了医院的正常秩序,更是触犯刑法,让自己身陷囹圄,给家庭造成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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