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起诉人张某将撤诉申请书提交法院,一起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争议经过5天的诉前调解在起诉前得以实质化解。
张某认为某行政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其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遂起诉至法院。立案法官在查看起诉材料后,发现该案事实较为清楚,有在诉前达到实质化解矛盾的可能,遂向起诉人宣传诉前调解、多方联动诉前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做法及优势。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立案庭法官立即联系行政庭法官研究案件及调解方案,一方面引导当事人明确真实诉求,向起诉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实现最终诉求的法律建议,另一方面向相关行政机关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征求相关调解建议,从法理、情理及解纷成本角度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在行政机关的主动配合下,起诉人的真实诉求得以实现,并自愿书写“行政争议已实质化解,今后不再起诉”的书面说明,该争议在诉前实质化解。
潜江法院高度重视行政争议诉前实质化解工作,聚焦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目标,对内立审密切配合、研讨分析,对外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争议实质化解、法律分歧统一等机制,通过法律释明、判例讲解等方式,积极探索行政争议诉前实质化、一站式化解路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2022年,潜江法院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达到了65%以上。今年以来,潜江法院诉前化解行政争议7件,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
今后,潜江法院将进一步强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理念,内部细化工作联系机制,外部常态化与其他行政机关联系沟通,发挥法院在行政争议化解中桥梁沟通作用,丰富解纷举措,全力推动行政争议诉前实质化解,为平安、法治建设持续贡献法院力量,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