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缔造•法治同行】潜江法院发出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天富平台登录注册

【共同缔造•法治同行】潜江法院发出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来源: 审管办(研究室) 时间: 2023-01-29 09:17 点击量: 489

1月10日,潜江法院泽口法庭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出潜江市首份《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后,潜江法院发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640 (5).jpg

刘某与何某某于2022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近日,刘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潜江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受理后,为更好确定离婚双方财产分割范围,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依法向双方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和《财产申报清单》,同时耐心指导双方真实、全面填报财产信息,并告知当事人如未如实申报,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况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通过《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有助于解决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诉讼中存在的全面、真实查明夫妻共同财产的难题,有助于依法公正处理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有助于促使当事人诚信诉讼和节约诉讼资源。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