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法官,谢谢你帮我们达成了调解,不然我和他这十几年的兄弟都做不成了。”接到这通电话,郭法官欣慰地笑了。
近日,潜江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跨越七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按照调解协议当庭履行了还款义务,一对好朋友重归于好。
2016年5月,刘某需要资金周转,便向自己的好朋友贺某借款55000元。但是借款到期后,刘某始终未能归还全部借款。贺某多次催讨,刘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近几年,刘某甚至将贺某微信、手机拉黑,贺某无奈,只得将刘某起诉至潜江法院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受理该案后,法官仔细查看卷宗、审阅证据材料,发现此案法律关系较为简单明了、案件事实相对清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确,调解的希望很大。开庭当日,法官便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为刘某释法析理,刘某表示自己实在是因为家中经济困难所以才一直未还款,因为面子上过不去,不知道如何面对自己的好兄弟,才将其拉黑,并且表示愿意与贺某进行调解。
休庭后,法官又再次拨通了贺某和刘某的电话,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积极引导双方进行调解,考虑到贺某和刘某系多年好友,案件标的额不大,且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法官迅速安排调解时间,促成双方顺利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刘某为表示诚意,当庭支付了贺某29000元现金。贺某当场出具了收条,并提交了解除诉中财产保全申请书,至此,一场长达七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圆满解决。
潜江法院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力促调解,使得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庭履行,彰显了司法的速度与温度,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提升了法院的社会公信力,起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