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联动合力调解 力促“官民和谐”-天富平台登录注册

法检联动合力调解 力促“官民和谐”

来源: 审管办(研究室) 时间: 2021-10-26 15:59 点击量: 283

近日,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在潜江法院的组织调解和潜江检察院的监督见证下,进行了诉中调解,妥善化解了行政争议,既节省了司法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充分体现了潜江法院坚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切实解决好“官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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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村委会对本村集体土地上的300余棵林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了处置,村民何某某与贺某某认为该批林木是由二人营造、并长期管理和养护的,应属二人所有,而村委会在未通知二人的情况下就对该批林木进行处置,侵害了二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对该批林木处置的收益归属产生争议,于是,村民何某某与贺某某多次到政府信访申请镇政府处理该争议,镇政府于2021年2月8日作出处理意见,认为村委会不存在侵害村民何某某与贺某某合法权益的行为。为此,村民何某某与贺某某不服该处理意见向潜江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潜江法院行政庭受理该案后,依法开庭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为林木的收益归属争执不下,庭审一度陷入焦灼。在主审法官的主持协调下,案件得以顺利庭审。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与村民何某某、贺某某、村委会主任、镇政府的委托代理人三方多次单独会见、电话沟通,在多次释明并做了大量工作后,各方终于愿意一起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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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4日,村民何某某、贺某某、村委会主任、村委会会计、镇政府副镇长、镇政府法律顾问在潜江法院行政庭的组织下、在潜江检察院监督见证下,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主审法官与特邀检察官耐心说理、释明法律,消除三方抵触情绪,让各方没有后顾之忧。然而,双方积怨已久,矛盾一时难以化解,当日未达成调解合意。

事后,主审法官认为三方虽有矛盾但亦有调解意向,并非完全不可调解。秉着司法为民,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理念,在主审法官锲而不舍的坚持下,于近日,再次将各方组织在一起进行调解,最终各方终于达成和解意向,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此次行政争议圆满得到化解。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实现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官民和谐”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潜江法院注重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和诉源治理工作,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从实质上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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