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打好“调解 ”组合拳 合力高效化纠纷-天富平台登录注册

【我为群众办实事】打好“调解 ”组合拳 合力高效化纠纷

来源: 审管办(研究室) 时间: 2022-04-27 14:23 点击量: 332

近日,潜江法院张金法庭联合潜江市张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合力高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月12日,被告向原告赊购4张床,双方协商确定每张床单价为1000元,价款共计4000元。此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未支付货款,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帮助当事人及时解决矛盾纠纷,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到庭了解情况,经过了解,得知被告对合同价款无异议,但对履行时间有异议,称双方约定的合同还款期限为2023年1月13日,而非原告所称的2022年1月13日,并拿出与原告不一样的合同,拒不同意支付,二人发生激烈争吵。

由于双方当事人矛盾分歧很大,如果依法审理并裁判,难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该案可能会涉及字迹鉴定等程序,且原告是外地人,如矛盾纠纷不能及时化解,会进一步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主动联系潜江市张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潜江市张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遂指派人民调解员到庭参与调解。

承办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在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经过承办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真诚有效地沟通、引导、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300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当即履行完毕,至此,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在“司法调解 人民调解”的联动调解下成功调解结案,不仅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功做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潜江法院将会继续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 司法调解”联动调解的工作机制,多方联动,多维发力,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自在化解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保障辖区社会安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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