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干警:
“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我们都是城市管理的受益者,也是城市管理的参与者,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城市品味、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和责任,根据我市“门前五包”工作内容和标准,我院每位干警都有义务落实“门前五包”责任,现将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责任区域
院机关及各人民法庭门前。
二、“门前五包”内容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垃圾、痰迹、油污、废弃物、积水等的清除;负责门前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并制止乱吐、乱扔、乱倒等不良行为。
(二)包秩序。负责门前乱摆摊点、占道经营、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乱张贴涂写、乱牵乱挂、占卜算命、打牌下棋等的劝导、制止和举报。对赤膊、争吵、打斗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三)包绿化。负责门前绿化的管护,制止他人损坏花草树木、践踏草坪或占用公共绿地,清除绿化带内的垃圾,禁止在临街树木上牵线挂物、晾晒物品。
(四)包整洁。负责门前建(构)筑物清洗保洁,墙体立面、橱窗、牌匾、灯箱、广告牌等符合规范要求,制止和拆除乱搭遮阳棚、店招牌、布幅广告标语等。
(五)包设施。配合城管执法人员管护好门前人行道、路灯、井盖、垃圾桶、路牌、公交站牌等市政公用设施,制止或报告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搬移市政公用设施、乱挖街道的行为。
三、责任追究
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将不间断对我院“门前五包”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的将采取批评教育、警告、下达整改通知书、通报等方式进行督促整改,对拒不配合整改的将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文明城市你我共建,文明成果你我共享。请全体干警积极落实“门前五包”责任,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