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院支持起诉 法院多元调解 助力虾工追索劳务报酬-天富平台登录注册

【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院支持起诉 法院多元调解 助力虾工追索劳务报酬

来源: 审管办(研究室) 时间: 2022-03-28 09:04 点击量: 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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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才一万多块,没想到法院和检察院如此替我们操心!”两名原告在调解结束后,对法官和检察官多次表示感谢。

原来,是潜江法院近日受理了一起两名虾工起诉雇主要求支付劳务报酬的案件,法、检两方积极履职,成功调解了原告姚某、李某诉被告吴某劳动报酬纠纷,让这两名虾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的保障。

案情回顾

2019年3月至7月,姚某、李某受吴某聘请,为其在荆门市沙洋县某镇喂养龙虾,约定每人每月工资3500元。姚某、李某为吴某提供劳务后,经核账,吴某应支付姚某、李某劳务报酬共计1.5万余元,经多次催讨,吴某向姚某、李某出具欠条一张,载明了欠付的金额及事实。

潜江法院受理该案后,确定该案系农民工追索劳务报酬,潜江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

审理过程

承办法官受案后,依法向被告吴某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开庭前,为沟通还款意向,承办法官主动与吴某取得联系,吴某在得知承办法官来电原由后,对两原告只起诉自己一人的行为,感到十分不解,并向法官陈述,当初自己是与宋某合伙承包虾田,欠条里面也载明了姚某、李某为吴某及合伙人宋某喂养龙虾的事实。承办法官向吴某解释,由于出具欠条的签名只有吴某并没有宋某的签字,所以姚某、李某只起诉了吴某本人,吴某听后表示拒绝出庭应诉。

为了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设法与宋某取得联系,沟通中,宋某对于与吴某合伙的事实予以认可。在承办法官耐心做了释法工作后,宋某承诺将积极与吴某协商,劝其出庭参加诉讼,并积极偿还姚某、李某的劳务报酬。

随后,承办法官及时与姚某、李某及潜江检察院联系,在潜江检察院的协助下,原、被告双方对调解方案初步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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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被告吴某在外地务工,近期内无法返回潜江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通过短信一步步指导被告吴某注册多元调解平台,再引导双方当事人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在线视频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均确认同意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调解书,调解当天双方即收到了调解书。

潜江作为小龙虾之乡,潜江法院始终在维护“虾农”、“虾工”权益上不断发力。通过“法检协作 多元调解平台 智慧法院”的方式,充分发挥法院便民服务优势,“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解决、一次性到位”,是该起虾工讨薪案件得以快速化解的关键。该案是潜江法院多元解纷持续推进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潜江法院不断在案件提质增效上着力,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审结合、快速解纷,旨在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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